
舊金山 — 新生效的加州日光照明法 (AB 413) 禁止在行人過馬路區域路口的四方向20呎範圍內停車。舊金山市交通局 (SFMTA) 宣布,交通局暫時不會對在未漆上顏色標記的路邊(灰色)停車者開出違例罰單,而是先向駕駛人發出警告。
舊金山交通局長寇淑寶同時透過在網上發布影片,宣布有關AB 413法案的執行細則。她表示,在交通局的新計劃下,在離行人過馬路區20呎範圍內、無標記的路口處停車,車輛將繼續接到警告信(而不是罰款),直到路邊被漆上紅色為止。
儘管數十年來,舊金山市內許多行人過馬路區旁的路口行人路邊已被漆上紅色,禁止停車,但市內仍有許多路口的四方向路邊未被漆上任何顏色或標記。
寇淑寶說,舊金山交通局將於未來18個月內逐步將整個城市各路口的路邊都漆上紅色。
舊金山交通局將最先選在學校區域的路口路邊漆上「日光照明法」規定的紅色。交通局解釋,因為開進十字路口的駕駛人,經常無法看到被停放路邊汽車遮擋、正在走進過馬路區的學生。有孩子的家庭、使用輪椅的人士以及身高比汽車矮的人士,可在「日光照明法」下受益最多。
從現在起,只要路邊已被漆成紅色,舊金山的「日光照明法」就立刻生效,違例的駕駛人將可接到罰單。
「日光照明法」的罰款額視乎不同的縣及市政府而有不同的規定。在舊金山市,一般紅色區域的標準違規罰款與「日光照明法」相同,目前是108元。
舊金山交通局表示,新計畫將「日光照明法」下無標記路邊違例停車的罰款延後執行,目的是要確保大家了解新法案對維護馬路安全的重要性,也是協助降低車禍傷亡率的主要工具。透過路邊可清楚易見的紅色禁停車標記,居民和遊客就可清楚知道那裡不可以停車。
「我們的首要任務是保障大家的安全,而不是要發出傳票。」寇淑寶說,自從她擔任舊金山交通局代理局長以來,她一直將聆聽社區意見作為首要任務,她也聽到大家對舊金山交通局如何執行「日光照明法」感到擔憂。
寇淑寶說,她支持「日光照明法」,這項法案對維繫街道交通安全十分重要,但她也想確保交通局將會公平地執行這項新法。
AB 413法案由南灣聖荷西選區的華裔州眾議員李天明(Alex Lee)於2023年2月提出,2023年10月得到州長紐森的支持獲得簽署,並於2025年元旦日生效。
李天明在提案時曾表示,AB 413法案旨在透過增加行人過馬路時的可見度來改善街道交通安全。
該法案由交通倡導團體推動提出,法案禁止車輛在標記的行人過馬路區的四方向路口20呎範圍內停車或開車,這是一項被稱為「日光照明」的行人安全措施。
李天明說,「日光照明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讓我們的街道對每個人都更加安全,全美其他43個州早已實施了某種形式的日光照明。通過讓駕駛人、行人和騎單車者在路口更能清楚看到對方,我們可以採取一個簡單而重要的步驟,幫助我們的每一個人都能安全地共享馬路。」
AB 413規定,日光照明可以讓使用各種交通工具的人士更容易彼此看見。因沒有車輛在路口阻擋視線,駕駛人可更清楚看到是否有行人在等候過馬路。同樣地,行人也可以更容易看到開近的車輛,而不必走到街上才看到迎面而來的汽車。
根據加州交通安全辦公室的資料,加州的行人死亡率比全國平均數字高出25%以上,是全美行人死亡人數最多的州。
州長公路安全協會的報告指出,2021年全美行人死亡人數達到40年來的最高水平,加州以全年有958名路人死亡而高居榜首。
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HSTA) 的數字則顯示,26%涉及單車騎士死亡事故的發生地點是在路口。
舊金山交通局指出,「日光照明法案」已被證明是一項可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安全措施。研究結果顯示,只要這一項簡單的改變,就可使車禍減少30%。
除了全國各城市外,加州的一些城市早已實施「日光照明法」,包括洛杉磯、舊金山和阿拉米達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