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輔助供水系統至今尚未擴建,舊金山 ⅔ 地區易遭地震後大火燒毀

去年九月,舊金山失去了一位盡職盡責的公務員,我也失去了一位相識數十年的摯友弗蘭克·布萊克(Frank Blackburn)。
布萊克本是舊金山消防局的退休消防隊長,在他35年的消防事業生涯中,為提升舊金山的消防安全水平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布萊克發明的輕便式供水系統(Portable Water Supply System-PWSS), 在1989年舊金山地震後,拯救了馬連納區,使該區避免在火災中遭到毀滅。
布萊克總是告訴我,當「大地震」來襲時,舊金山的生存將取決於我們應對地震後火災的能力。
2021年8月,布萊克和67位退休消防員,包括31位舊金山消防局的退休局長在內,聯名致信給當年的市長和市議會,在信上寫道,利用舊金山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海水資源是應對地震後火災的唯一可行方案。
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提出的飲用水替代方案,既荒謬且極易失敗。
鑑於1906年大地震火災對舊金山市帶來的破壞,1908年至1913年間促使工程師利用計算尺、鉛筆和紙張,設計及建造了「輔助供水系統」(The Auxiliary Water Supply System-AWSS)。當時該系統涵蓋了當時舊金山市大部分居民居住的東北部地區。
一百多年過去了,現在的舊金山市49平方哩的土地上已遍佈居民,然而「輔助供水系統」(AWSS)卻未見有進展,導致舊金山市內三分之二的地區仍然容易受地震後災難性火災和火災侵襲的威脅。
舊金山選民已通過三項地震安全和緊急應變(ESER)的公債提案(2010年、2014年和2020年),總額達3億1200萬元。選民以壓倒性的多數通過擴大建設「輔助供水系統」(AWSS)。
兩個民事大陪審團(2003年和2018年)都建議擴大「輔助供水系統」(AWSS)。民事大陪審團並建議「立即行動」。

儘管擁有超過3億1200萬元的資金和15年的撥款,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卻從未在任何未受保護的社區安裝消防栓或鋪設任何管道。
顯然,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無意為舊金山消防局提供因應大地震後預計同時發生的70至120宗火災所需的物資,例如1906年地震等級的大地震。
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 (SFPUC) 一直迴避實施一個相對簡單的解決方案,即複製西區和南部社區現有的海水供水系統,在海洋海灘 (Ocean Beach)、獵人角 (Hunters Point) 和麥賽湖 (Lake Merced) 各建一座泵站。這樣就能為這些社區的高壓消防栓提供無限量的非飲用水。
這些社區的90%建築是木造房屋——從消防角度來看,基本上就像是非常乾燥、人口密集的原始森林。
相反地,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提出了一系列替代方案,其中不乏一些匪夷所思的方案,以規避「輔助供水系統」(AWSS)的擴建。
2016年,在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接管「輔助供水系統」(AWSS)六年之後,該公共事業委員會的一位高層官員出席市議會核下的「政府審計和監督委員會」會議時,聲稱水務部門的工作人員經過仔細研究後,認為沒有必要將高壓消防栓系統擴展到未受保護的社區。
該高層官員表示,更好的解決方案是購買約17哩長的大直徑軟管,這些軟管可以在發生大地震後的第一個小時內,由社區緊急應變小組(Neighborhood Emergency Response Team-NERT)的義工,駕駛平板貨車投放。
此外,他並進一步表示,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將以廢金屬價格拍賣舊金山消防局為下一次AWSS擴建而儲備的價值數百萬元的消防栓、管道和活塞。
幸運的是市議員意識到了這項計劃的愚蠢之處,並要求水務部門的代表重新制定方案。

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的工作人員接下來提議,利用日落水庫北盆地的9000萬加侖的飲用水,為有限的消防栓系統供水,但僅限於供應給日落區和列治文區( Balboa街以南地區)。
當有人指出,這樣的供水量不足以撲滅該兩個社區地震後可能發生的30宗火災,而且使用市府的飲用水來救火,可能導致有居民於救火後缺乏清潔的食水和其他生活必需用水。
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再次不願意地重新制定計劃,仍然只針對最西邊的兩個社區。其他的15個地區顯然超出了他們的考慮範圍。
2018年,一群市民向民事大陪審團提出要求,爭取針對地震安全和緊急應變(ESER)的公債提案展開調查,並要求解釋為何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像是無法執行「輔助供水系統」(AWSS)的簡單擴建。
民事大陪審團於2019年6月發表的報告指出,正如選民在2010年和2014年通過的地震安全和緊急應變(ESER)公債提案確認,高壓消防栓系統必須擴展到所有15個未受保護的社區。如果這項工程在下一次大地震之前未能完成,舊金山的大部分地區將被大火摧毀。
該報告建議,現有的「輔助供水系統」(AWSS)的全面擴建工程應該不超過15年,即由2019年至2034年。
目前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提出一項「共同效益」管道方案,利用同一條大直徑的供水管,輸送飲用水和高壓消防栓系統,並以麥賽湖作為備用水源。該方案需要將通常用於生活用水的低水壓,提升至消防救火所需的高壓,這是一項過於複雜的工程。
近期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發表了一份200頁的報告,指稱列治文和日落區的高壓消防栓系統可能將於2040年完成。這並非是確實的日期,因為一切都取決於未來的資金狀況。成本也未明確。
我的好友布萊克從未放棄為舊金山的消防安全事業而奮鬥。直到去年一月,在他身患絕症之前,他仍然公開倡導如何設計、建造和擴建高壓消防栓系統,爭取將該系統覆蓋到全市所有地區。

在談到洛杉磯大火時,布萊克指出,我們必須從他們的錯誤和準備不足中學習。他的觀點很簡單:在15個仍然沒有消防保護的社區,業主繳納的房產稅率,與那些已經擁有高壓消防栓系統逾一百年的地區業主相同,卻無法享受到同等的消防保護。
布萊克也提醒我們,消防局是舊金山市縣兩級政府中唯一了解舊金山於地震後面對大火危機的機構,因此必須於為時已晚之前,將消防栓系統及地震安全和緊急應變(ESER)公債提案的獨家使用權,歸還給舊金山消防局。
如果舊金山消防局在下一次大地震後沒有足夠的水來撲滅火災,那麼這座城市將無法生存,屆時我們地方政府優先考慮的其他重要事項和成就都將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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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昆汀·柯普,曾於1972年至1986年間擔任舊金山市議員;1981年至1998年擔任加州參議員,代表舊金山選區。1998年,時任加州州長威爾遜任命他出任聖馬刁縣高等法院法官,直至2004年退休。他出生於紐約州的Syracuse市,先後畢業於Dartmouth大學和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院畢業後,他曾先在美國空軍服役兩年,之後移居舊金山,擔任執業律師,直至1971年首次當選公職,擔任市議員。他住在舊金山市逾70年,至今仍然活躍於舊金山的政治活動。




